适用指令介绍
时间:2023-08-10 访问量:403

适用指令:2002/24/EC

  时速6公里以上的摩托车必须取得“欧洲整车批准”(ECWVTA)且制造商必须提供其车辆符合左行及速度计以英里计量的证书。VCA根据“表一”中的欧盟相关指令和欧盟92/61/EEC框架指令(后由2002/24/EC指令修订)对摩托车的性能及生产及质量控制过程进行检测,并跟踪生产寿命内产品生产的一致性。2002/24/EC该指令适用于:两轮轻便摩托车、三轮轻便摩托车、两轮摩托车、边三轮摩托车、正三轮摩托车、四轮机车;

  2002/24/EC指令为整车指令,涉及整车认证;其它指令为部件和特性指令,涉及部件认证。两者的关系是:一方面,整车指令对其它单项指令起着统帅全局的作用;另一方面,它的实施又需要各单项指令的支持。

  必须指出,这个指令体系是与一定时期的技术水平相适应的,它将随着技术水平的发展而变化。将来,单项指令的个数会增加,各个单项指令的具体内容也不会一成不变的。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作好信息跟踪工作,保持与最新的指令体系同步。